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资格考核与遴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针对本单位2022—2023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遴选相关事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一)中期考核对象: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申请参加“2+3”硕博连读生遴选。
(二)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对象:2020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3+3”硕博连读生遴选资格考核;2021级已获得“1+4”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硕士转博士资格考核。
(三)硕博连读生遴选考核对象:2022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1+4”硕博连读生遴选。
二、考核内容与结果
(一)考核内容
在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中,重点针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心理健康、课程学习、参加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情况,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学术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二)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分为三种:“1+4”硕博连读、“3+3”硕博连读、继续攻硕。
硕博连读生资格遴选考核的结果分为两种:通过、不通过。
(三)考核结果运用
1.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申请“2+3”硕博连读;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据相关程序作肄业处理;也可申请延期重新考核(延期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2.通过2021级“1+4”、2020级“3+3”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者,于下一学年转为博士研究生,未通过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通过2022级“1+4”硕博连读资格遴选考核的研究生,可获得“1+4”硕博连读资格,并于下一学年参加“1+4”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最终确定是否转博,未通过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三、考核标准
(一)中期考核标准
1.继续攻硕: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且考核时已修学位课学分数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课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者。
2.延期考核:课程学习考核不合格或阶段考核未通过,但在培养方案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可完成者。
3.退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不足一半(不含实习实践)等不适宜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者。
(二)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
4.“1+4”硕博连读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或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排名前30%),或者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创新能力;
5.跨校硕博连读申请者可申请“2+3”或“3+3”项目,所在学校应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导师需为申请者所在学校的兼职博士生导师。
四、考核方式
(一)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负责对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进行审核。
(二)本单位中期考核和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颜色科学与图像传播研究所和智能材料与先进制造研究所2个考核专家小组。各考核专家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其中1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且各考核专家小组中至少应有1名研究生培养委员会成员。
五、考核程序
(一)10月10日前: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研究生外)应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2020级申请“3+3”硕博连读和2021级继续攻读“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2022级申请“1+4”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1+4”硕博连读生遴选考核表》(见附件5)。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还需由本学科其他专家提供推荐信(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需同步在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考核流程,进行个人总结,提交辅助材料。
(二)10月18日前:学科专家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应组织答辩会,听取研究生的PPT汇报(10—15分钟),后提出初步分流意见和明确考核等级,并将签署意见后的表格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对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由硕士生导师和考核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对于推荐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由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科专家组需在10月11日前确定考核安排,由教学办上报研究生院安排现场巡查。
(三)10月20日前: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由研究生院最终审核予以公布。
六、其他说明
(一)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已取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硕博连读生占用接收导师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接收硕博连读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接收导师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原则上每位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生人数限1人;硕博连读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申请延期毕业须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二)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符合硕士学位答辩条件和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硕博连读生可以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021级硕士生的正常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办法(试行)》。
图像传播与印刷包装研究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