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班级参评基数的20%,各班级评选基数以各班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总人数为准;中心将择优向学校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1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1-2022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 2021-2022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2021-2022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 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宁缺毋滥、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在“智慧研工”系统中“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随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班级评审小组。
(二)班级评审。各班级对申请人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按照名额要求确定本班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心313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上报审核。各班级于11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优秀研究生(标兵)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人选的《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纸质版交中心313学工办。
特此通知
图像传播与印刷包装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