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系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10-29 17:49:59

全系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以及《武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19〕33号)、《武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武大财字〔2020〕15号)、《武汉大学家具管理办法》(武大后字〔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家具资产管理实际,现决定在全系范围内开展家具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家具资产的全面清查和盘点,掌握我系家具资产现状,实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完善清查盘点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家具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为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条件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我系成立家具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本次家具资产清查进行总体指导与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左军、吴伟

副组长: 周翠芳、刘兴海、郭永军

成员: 黎厚斌、钱俊、李治江、王玉龙、刘强、徐宏平、孙红光

联系人:汪颖(联系方式:13720262236)

三、清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家具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为基准日以前各单位占用的、并且界定为学校所有的家具资产,包括未计入财务账的家具资产。

在2016年家具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建立的资产账目为核对依据,对存量家具进行清查盘点和逐个核对,包括家具名称、规格尺寸、编号标签、使用状态、摆放位置、保管人、使用单位等信息,确定家具资产现状。

四、清查方式

(一)教职工自查

各位老师通过“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的“家具清查”模块开展自查,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盘点。

一般用户通过电脑或手机“智慧珞珈”APP的“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确认本人名下的家具状态,若有接受捐赠、未入账的家具需要在系统中填报。

(二)全系核查

根据各位老师自查结果,我系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位老师名下家具资产进行实地抽查,核实自查结果。

(三)学校核查

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核实自查结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清查盘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初步计划如下: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各位老师自查;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系核查;

2021年1月1日至15日,学校核查;

2021年5月前,完成清查盘点结果的处理。

武汉大学印刷与包装系

2020年10月29日